安全玻璃,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、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,如安全中空玻璃等。单片半钢化玻璃(热增强玻璃)、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。
钢化玻璃是一种预应力玻璃,为提高玻璃的强度,通常使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,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,玻璃承受外力时首先抵消表层应力,从而提高了承载能力,增强玻璃自身抗风压性,寒暑性,冲击性等。
夹层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玻璃,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,经过特殊的高温预压(或抽真空)及高温高压工艺处理后,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。
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:
1、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;
2、面积大于1.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;
3、幕墙(全玻幕除外);
4、倾斜装配窗、各类天棚(含天窗、采光顶)、吊顶;
5、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;
6、室内隔断、浴室围护和屏风;
7、楼梯、阳台、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;
8、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;
9、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、观察孔;
10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、门厅等部位;
11、易遭受撞击、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。